腾讯科技讯(晁晖)北京时间3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苹果呼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与唯冠的iPad商标所有权诉讼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定,称允许唯冠使用iPad商标销售产品将损害消费者利益。
在昨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名法官主持的调解中,苹果和唯冠的律师陈述了各自的观点。法院没有公布新的开庭时间。
苹果去年11月份就有关该公司2009年收购iPad中国商标权协议无效的法院裁决提起上诉。败诉将使苹果面临赔偿唯冠经济损失和iPad在中国被禁售的困境。苹果的律师称,鉴于iPad商标的价值来自苹果在平板电脑市场上的先驱地位,这将是“不公平的。谁创造了iPad商标价值?我想大家对这一问题的答案都是一清二楚的”。
苹果和唯冠之间纠纷的焦点是,台湾唯冠是否有权向苹果出售iPad商标在大陆地区的所有权,或者它这样做是否得到深圳唯冠及其债权人的授权。深圳唯冠的律师昨天表示,员工在谈判中不代表该公司,代表的是台湾唯冠,“每个员工在集团内部可能有多个职位,问题在于他们的资格。协议明确无误地表明,他们代表的是台湾唯冠”。
苹果律师称,至少3名深圳唯冠的员工参与了谈判。iPad商标所有权谈判得到了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的授权,签署协议的是公司法务部负责人麦世宏。
苹果2010年起诉深圳唯冠,称根据2009年12月份的协议拥有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所有权。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败诉,称与苹果签订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协议的是台湾唯冠,苹果的证据没有证明转让协议得到了拥有iPad商标所有权的深圳唯冠的批准。
昨天,为苹果出庭作证的唯一证人是其知识产权调查人员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罗宾逊在作证时称,唯冠法务部门员工袁辉(Yuan Hui,音译)2009年11月份发出的一封电子邮件表明,唯冠同意将包括中国地区在内的全部iPad商标所有权出售给苹果。在被问到袁辉代表深圳唯冠还是台湾唯冠时,罗宾逊说,“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我认为袁辉代表的是整个唯冠集团的利益。”
苹果律师称,“中国消费者已经将iPad商标与苹果平板电脑联系在一起,允许唯冠采用iPad商标销售其产品会给消费者带来困惑,损害消费者利益。”
美国律师事务所Harris & Moure知识产权律师丹·哈里斯(Dan Harris)表示,“苹果与唯冠的纠纷与商标法律无关,其焦点在于iPad商标是否被合法地转让给了苹果。转让协议是台湾唯冠签订的,但却不拥有iPad商标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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