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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洲盒子打“米”:起诉小米涉嫌抄袭专利

发表时间:2013-10-18      点击量:11554      来源:慧聪家电网
在微软、阿里巴巴、百度等巨头介入下,“客厅网络争夺战”已打响,智能电视有望成为互联网未来重要入口。作为老牌电视设备商,同洲电子(002052,收盘价11.82元)也希望分一杯羹。

在微软、阿里巴巴、百度等巨头介入下,“客厅网络争夺战”已打响,智能电视有望成为互联网未来重要入口。作为老牌电视设备商,同洲电子(002052,收盘价11.82元)也希望分一杯羹。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日同洲电子旗下数个微博账号集体质疑称小米盒子部分技术涉嫌抄袭其专利;而小米科技相关负责人亦通过微博反击。 

    记者注意到,10月16日,同洲电子旗下“同洲飞看”官方微博发文称,“小米盒子该技术,即以遥控器操作盒子时可用遥控器上的菜单键调用更多的用户关联项的方法,不正是同洲《机顶盒及机顶盒遥控器操作系统和方法》(ZL200710073318.2)专利吗?这是同洲2007年就有了的啊!这抄袭,算侵权么?” 

    昨日(2013年10月17日)上午,同洲电子官方微博直接向小米发起炮轰,“小米,抬头吹营销的同时,请你也埋头做好技术。‘投投看’、‘摸摸看’可是同洲全球首创的多屏互动技术。” 

    面对质疑,小米科技也不甘示弱,新浪实名认证为“小米王川”的微博表示,“这次真的把我雷倒了,袁明(同洲科技董事长)也太自作多情了吧!小米做产品还要借鉴咱们同洲的设计,是不是起点有点低啊?我当初做小米盒子只是想给用户做个易用、好用的小产品,没想到今天成了唐僧肉,每个人都想揩一把油。” 

    记者注意到,微博账号为“小米王川”的认证资料显示为小米科技联合创始人、北京多看科技有限公司CEO。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同洲电子,公司证券事物代表龚芸表示:公司现已起诉小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件。她进一步指出,侵权技术主要涉及到机顶盒遥控器,由于涉及金额较小,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记者注意到,9月23日同洲电子曾召开“1+1电视互联网发布会”,董事长袁明高调宣称:“没有苹果,手机只是手机;没有同洲,电视只是电视”,并当着30多家媒体向乐视网和小米公司的电视盒子公开发“战书”。 

    袁明表示,机顶盒领域新进厂商并无新意,推出单个机顶盒并无意义,未来趋势是手机、机顶盒、电视屏、PAD“四屏合一”,技术才是能否争取用户的关键。在机顶盒领域,同洲的盒子是“1+1”,即利用新技术,使手机屏、Pad屏与电视屏连接起来,真正实现电视互联网化。而其他盒子都是简单的把互联网内容搬到电视屏幕上,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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