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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第三季度家电类质量投诉占24.83%

发表时间:2012-10-24      点击量:968      来源:

  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12年第三季度的统计数据,全区家电商品质量的投诉案件37件,占质量问题投诉的24.83%,居商品质量问题的榜首。尤其突出的是网购家电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为此,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发布2012年第5号消费警示:谨慎网购家电商品,维权索赔道路艰维。

  网购家电存在的问题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消费者收到的商品是已损坏的家电。二是售后服务没有保证。三是一些小网站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广大网购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价值大的网购商品要签订购货协议。双方应当将网购商品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质量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并将交货方式、退货条件、赔付期限、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表明在协议中。

  二、开箱验货后再签回执。消费者签收前一定要先开箱查验商品是否完好无损,与自己所订购的商品是否相符,由出售方当场试用,发现问题迅速取证,及时向商家反映,为事后维权提供证据。

  三、索取发票、产品说明书和三包凭证。这是维权索赔的关键。

  四、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应按属地管辖原则进行维权。向发票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同时,消费者还可以直接与网购商家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做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此外,建议消费者购买大件家电时,尽量到当地信誉好的大商场选购,这样质量和售后服务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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